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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盗窃”一斤多枇杷被拘留,为何会是这样的结果
来源:互联网作者:洞察网2023-06-19 13:25:35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相关资料图)

四川自贡环卫工马从先因被认定偷窃枇杷,被企业员工殴打致轻微伤后,又被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引起网络关注。6月18日,自贡高新公安分局板仓派出所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表示警方处罚决定既依法又合情。(据6月18日封面新闻)

据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板仓派出所负责人和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行为人和在场证人,并调取涉事企业及邻近企业监控设施,确认案件基本事实如下:4月21日下午3时许,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工人马从先、梁某芬二人在板仓工业园区富川二支路红运公司路段清扫垃圾。马从先攀爬企业围墙并折断树枝摘取栽种在企业围墙内的枇杷,梁某芬则在树下帮助拉住树枝。围墙内企业员工发现后斥骂马某等人,马某等人也大声回骂。企业员工史某、史某茂出来斥骂马某等人偷摘枇杷,马从先拒不承认,遭企业员工指着摘取的枇杷和掉落在地上的枇杷作证。

双方言辞激烈发生争吵,史某茂用手推搡马从先头部,马即用扫帚挥打史某茂腹部,被史某抓住扫帚。在此过程中史某用拳头击打马的左眼眶。此后双方争夺扫帚,再未发生肢体接触和冲突。

环卫工因摘枇杷被打伤(来源:封面新闻)

警方赶到现场后,先行配合在场的汇东物业公司负责人将马从先送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最后,因调解不成功,警方对案件进行依法处理:对马从先处以行政拘留4日;对于殴打马从先的违法行为人史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史某茂因情节轻微,故依法予以罚款400元的处罚。

对此,马从先的家属认为,马从先的行为不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不应对马从先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本案中施暴者处罚显然畸轻。家属将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销自贡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马从先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并对施暴者加重处罚。”

这个处罚也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摘点枇杷不能算盗窃,但摘枇杷的行为不对,批评教育一下可以,拘留就显得过了,并质疑经常有偷菜偷瓜的未见拘留,摘点枇杷为何要拘留?而且,摘枇杷的拘了四天,打人的只拘五天,太不公平。

对此,警方解释,哪怕数量再少,只要依据事实和证据认定构成盗窃违法行为,均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依据警方通报,马从先等人摘取枇杷“有半斤多一斤的样子”。摘这点枇杷该不该被拘留,当事家属表示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就不妨等待后续的结果。

涉事的枇杷树(来源:封面新闻)

在此要说的是,因摘枇杷导致双方被拘留,这事原本就不该发生。有网友认为,虽然摘几个水果解馋可以不算偷,一般也会见怪不怪,睁眼闭眼。但环卫工在爬墙摘枇杷后,对方见状制止,说明人家不同意摘枇杷,这时就应自知理亏,求得对方的谅解。网友不认可的地方,就是环卫工回骂对方,扩大了纠纷,在警方几次调解后,企业负责人先后垫付了治疗费用共计15000元,表示愿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000元,环卫工一方将赔偿金额从5万元又提高到6万余元,导致调解失败。

网友在为环卫工鸣不平时,感到企业也冤,一棵树的枇杷果全部摘下来也没有几个钱,因为这个纠纷,员工被拘留,还要赔上几万元。

这事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必要的代价。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认为摘几个水果不算什么,导致公园里、绿化带里的果树经常就被“顺手牵羊”了,先不说是否违法,至少是不文明行为。如果因此损毁果树、破坏绿化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路边种植的果子不应随便去摘。

具体到环卫工摘枇杷的事,虽然环卫工的行为不对,涉事企业员工在处理上也欠妥,导致激化了事端。有网友就认为企业的格局小了,环卫工要清扫枇杷树掉在街上的落叶,也有辛苦付出,摘几个枇杷不必较真。在发现环卫工摘枇杷后,可以表明态度,提醒不要摘,或者送几个枇杷也是可以的。因这点小事激化矛盾,还导致打人事件,实在是因小失大。

环卫工盗窃一斤多枇杷被拘留,不管这事最后如何处理,对他人都是一个提醒,就是路边的瓜果不要随便去摘,制止他人采摘水果也应依法行事,不可以暴力手段伤人,各方都要正确对待摘瓜果的行为,不要过激处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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