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要闻 > 正文
我国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研究-每日头条
来源:新能源网作者:洞察网2023-06-09 03:48:31


2011年至2019年近十年间,我国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从2011年的2245.3万吨猛增至2019年的3313.4万吨,增速达47.57%。至2020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料显示,我国绿化覆盖率达到41.11%,据统计,全国产生的园林废弃物将达到4000万吨。202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3512万吨,全国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7%。

相比较而言,大城市由于公园数量多且植物修剪清运及时,园林绿化垃圾占比很高,2021年4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北京市“全市每年产生树枝、树叶、花瓣等园林垃圾大约500万吨”。北京市2021年生活垃圾清运量为784.22万吨,园林垃圾产生量已达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4%。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垃圾治理,普及“谁产生、谁处理,谁管理、谁负责”治理原则,但城市中各个公园位置分散、相互距离远,运输成本高,使得处理费用增加。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乡绿化覆盖率大幅上升,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坪修剪物等园林垃圾越来越多。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不仅影响城市环境面貌,而且还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同时也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应对园林绿化垃圾处置问题,2022年11月,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367号),要求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园林绿化垃圾的特征及处置政策

1、园林绿化垃圾的特征

园林绿化垃圾是指公园或绿地植物自然落叶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修剪物、枯枝落叶、杂草和其他植物残体。园林绿化垃圾来源比较单一,含水率差别大(30~70%),平均含水率为45%,富含有机质和营养物质,其中有机碳、全氮、全磷、全钾含量分别为40%、1%、0.2%、1%,干物质中木质素、纤维素和半纤维素平均含量分别为25%、40%、30%。

园林绿化垃圾分布分散范围广、堆放体积大(相同质量体积是普通生活垃圾的3-5倍)、火灾隐患高、产生量受季节影响明显。园林绿化垃圾虽然原料清洁,重金属含量低,但有时会由于病虫害原因影响下游产品的应用。

图1 园林垃圾分类

2、园林绿化垃圾处置政策

2007年8月,原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215号),提出园林垃圾的处理技术采用堆肥处理,制作生物质燃料,制作有机营养基质或深加工的方式,减少垃圾填埋量。

2009~2011年,北京、上海制定了地方标准鼓励园林绿化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上海地标《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DB31/T 404-2009)提出制作覆盖物、堆肥制作有机营养基质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北京地标《园林绿化废弃物堆肥技术规程》(DB11/T 840-2011),主要提出进行堆肥实现资源化利用。

2015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委会制定国家标准《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程》(GB/T 31755-2015),该标准主要提出堆肥和覆盖处置及其衍生产品的应用要求,明确了堆肥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覆盖处置的技术要求。

2015~2016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分别两次发文《关于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京绿科发〔2016〕5号),要求全面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并于2018年出台北京地标《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DB11/T 1512-2018),鼓励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提出“落叶树枝不出园”,推进园林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场所建设。

2021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条文中明确要求“50公顷以上的公园应设置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同样要求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减少运费。

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266-2022),指出,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园林废物和不可回收的纸类均适用于堆肥处理。

2021年11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对团体标准 的函,对园林垃圾与厨余垃圾协同堆肥项目建设、运行及管理标进行征求意见。?

二、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

园林绿化垃圾主要为落叶、花、草和树枝修剪物等。落叶类垃圾较干燥可以直接堆肥或覆盖;花、草等易分解的垃圾可直接堆肥或干燥后覆盖;树干、树冠、不规则枝桠柴等树枝修剪物体积大、难降解,一般需要削片及多级破碎后,进行堆肥、覆盖或者制作生物质燃料。

我国目前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措施有破碎后分类利用、堆肥制作肥料、制作生物燃料、用作有机覆盖物等几种。

1、破碎后分类利用

破碎工艺属于预处理工艺,主要采用削片机或者粉碎机。主要处理对象为树冠、不规则枝桠柴等物料,根据后端产品需要,采用削片、破碎、磨粉等处理手段产生的木片、木屑、木粉等原料,在市场上有较高的价值,如木片可直接当做燃料运往热电厂;木屑可作为有机炭的制备原料,也可用于造纸和培育真菌等;木粉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可用于制备合成材料、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等。

图2 园林垃圾破碎工艺流程图

2、堆肥制作肥料

园林绿化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制作的肥料可以重新施用于土壤中,解决园林绿化垃圾资源浪费的问题并改善土壤。堆肥处理技术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此外,为提高园林绿化垃圾的堆肥效果,将园林绿化垃圾与厨余垃圾协同堆肥也是主要的处理方式之一。

(1)好氧堆肥

好氧堆肥处理是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易腐垃圾进行堆肥的工艺方法。将园林绿化垃圾在C/N、含水率、温度、氧气量、结构等适合的环境下,利用物料中好氧菌分解有机物,实现物料腐熟,最终得到有机肥。

好氧发酵首先使容易分解的简单绿植物迅速分解,放出大量的热,不断提高绿植垃圾堆体的温度,在这个过程中物料升温杀死有害的菌类。温度达到50℃以上后,复杂的绿植物(如半纤维素、纤维素、蛋白质等)分解,同时开始形成比较稳定的腐殖质。温度下降到50℃以下后放线菌大量繁殖,使高温阶段未被分解的、复杂的绿植物继续被分解转化,形成腐殖质。腐殖质是一种疏松的暗褐色物质,它含有多种绿植化合物,其中最主要的部分为腐殖酸,还有木质素、纤维素、氮、磷、钾等植物生长所需养分。

由于园林绿化垃圾混合组分含水率不一,C/N比较高,同时含有较高的木质素成分,使用好氧发酵工艺,需添加一定量的辅料调节含水率和碳氮比,而且相比于其他有机易腐垃圾,园林垃圾腐熟时间更长,对占地面积要求较高,因此限制了好氧堆肥处理技术的开展。

(2)厌氧堆肥

厌氧堆肥则是在缺氧或无氧条件下,主要利用厌氧微生物进行的堆肥化过程。最终产物除腐殖质类有机物、二氧化碳和甲烷外,还有氨、硫化氢和其他有机酸等还原性物质。工艺简单、不需进行通风,但反应速率缓慢,堆肥化周期较长。

无氧条件下,厌氧或兼性厌氧微生物通过互营代谢等协同作用,将复杂有机质转化为CH4和CO2及少量其他气体的过程。园林绿化垃圾原料C/N比高,不利于厌氧发酵微生物的正常生长,需调节碳氮比,搭配合适的氮源进行发酵;园林绿化垃圾原料中含大量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纤维素和半纤维素的降解需要较长的时间;发酵过程中影响因素较多,中间产物易累积,影响能量传递和物质转化;沼渣沼液不能直接利用,处理困难。

(3)园林垃圾/厨余垃圾协同堆肥

园林绿化垃圾碳氮比高,含水率偏低,碳源和氮源对生物生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碳氮比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细胞生长和外源蛋白的积累,最终导致菌体代谢异常,影响堆肥效果,尤其是木质纤维素作为园林绿化垃圾的主要成分难以降解,影响堆肥效果。而厨余垃圾含水率高、碳氮比低,与园林绿化垃圾具有互补的理化特性。因此可以通过协同处理,物料混合来调整碳氮比,使其在20:1~30:1之间。

协同处理时混合料中的糖、淀粉、半纤维素、纤维素、果胶和蛋白质是属于易于水解的,木质素、蜡、鞣酸是属于难以水解的。初始阶段易分解的淀粉、糖类等迅速释放能量,使堆体温度不断升高,较复杂的半纤维素、纤维素和蛋白质开始分解释放能量,进一步提高温度,最终将较难分解的有机物进行分解,腐殖质不断增多。

厨余垃圾与园林绿化垃圾协同处理后的产物是腐殖土,与焚烧和填埋相比,堆肥既不会造成空气和土壤污染,也不会浪费空间,并且堆肥的最终产物还有利用价值。但堆肥产品的使用情况制约着该技术的发展。

3、制作生物燃料

园林绿化垃圾中可燃物组分含量多、热值高,采用填埋或直接焚烧的方式不合时宜,是对高热值组分潜在价值的浪费。采用“破碎+分选+成型”的生物燃料技术,将园林绿化垃圾破碎、干燥后,加入添加剂,压缩成所需形状的固体燃料。生物燃料技术不仅可以实现二次污染系统内控制、固型化燃料,而且相对于填埋和直接焚烧具有二次污染低的优点,可以实现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的能源化等综合利用目标。同时,可解决园林绿化垃圾占用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还可解决我国新燃料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增效。

图3 生物质燃料制作流程

园林绿化垃圾制作生物燃料后可以减少体积,便于运输,有助于碳减排,减少温室效应。但制作生物燃料需要热解耗能,且原料含水率高时会影响热解效果,投资较大,工艺过程繁杂。

4、用作有机覆盖物

园林有机覆盖物主要是将园林绿化垃圾破碎,根据需要染色,覆盖在市政道路花坛露地、乔灌木下树池及裸露的地表,改良土壤和改善地面覆盖。园林有机覆盖物不仅可以保护土壤,改善生态,还能起到装饰的作用,美化环境,从而实现园林绿化垃圾的循环利用。

园林有机覆盖物的使用对土壤的主要功能有保湿、保温、抑草、增加营养、滞尘、增色等。覆盖物的使用保持土壤中的水分,减少蒸腾,有很好的节水效果;铺设到一定厚度可以有效减少杂草的发芽;覆盖物的使用改善了土壤的吸水性和渗透能力,防止水土流失;有机覆盖物表面粗糙,可以降低地面风速,吸收灰尘;美观效果好,维护成本低。但有机覆盖物的制作成本较高,成品价格高。

三、国内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应用情况

2005年,北京市修建植物垃圾处理厂,将园林废弃物制成栽培基质、食用菌的菌棒和压制成营养块,实现生物质能源再利用。

2006年,上海市在静安区松江新桥苗圃和上海植物园等建立了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基地,均采用采用堆肥工艺制作有机基质。

2007年,北京朝阳区林业站与金盏乡政府共同实施了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出有机肥或者苗木花卉、瓜果蔬菜、园林草坪等的栽培基质。2009年,第三方进入并改制重组,该项目成为北京第一个企业化运营的园林废弃物消纳站。

2013年,天津滨海新区园林绿植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处理对象为枯枝败叶,年产2000吨有机营养土,前端的预处理设备配置了二级粉碎机、集料室、除尘器,发酵部分采用快速好氧堆肥工艺。除臭部分配置了喷淋+生物除臭方式。经堆肥后的产物为营养土,用于苗圃的施肥种植。

2013年,北京玉渊潭公园将园林绿化垃圾就地粉碎、堆肥处理,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进行粉碎和堆肥处理,堆肥后的产物做为绿化肥料就地消纳,合理将园林绿化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创造了就地粉碎还田、智能化高效堆肥技术、与居民厨余垃圾协同堆肥、有机覆盖物、艺术化利用等6种园林垃圾科学处置利用技术模式,提供了园林垃圾不出园样板。

2015年,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提出杭州市城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要求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主要利用方式为板材制作、有机覆盖物、有机肥料、生物质燃料等。

2017年,江苏省对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实行激励机制,设立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奖励补贴,同时将园林绿化垃圾列入城乡垃圾处理治理体系。

2017年,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提出厦门市园林绿化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垃圾管理体系,提出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为艺术化景观利用、木材应用、粉碎沤肥再生利用或再生能源利用。

2018 年,珠海市颁布实施园林垃圾处理费用征收暂行办法,园林垃圾终端处理单价暂定330元/吨。珠海市逐步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7处,其中建设的香洲区生态资源利用中心(一期工程)对园林绿化垃圾的处理采用破碎减量处理然后进行资源利用,日处理能力146吨/日以上。

2019年5月,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发文明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单位承担处理费用,对于区域内未建成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必须自行处置,严禁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处置。其中相城区采用园林垃圾资堆肥生产营养土和有机肥料。

2021年,北京市西城区设置11个点位布设了园林绿化垃圾小型处理站,通过使用垃圾破碎处理车辆设备,体积减量80%,清运效率提升65%,破碎后运送至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堆肥,实现“落叶化土”、“枯枝还田”。

2022年8月,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废旧家具和绿化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其中绿化垃圾日均处理量约为130吨,收运控制单价达181.10元/吨,处理控制单价为170.61元/吨,合计总金额超过350元/吨。

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建处理项目很多都因场址问题、产品销路问题或环保治理要求等原因,而无法经营被关停。比如松江园林绿化垃圾处理项目因土地租期到期以及环保治理要求,无法经营等原因被关停;上海植物园园林绿化垃圾处理项目的堆肥产品因为销路问题,以及处置过程成本高于产品销售价格,制约了发展;北京朝阳区林业站与金盏乡政府共同实施了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也因为场址问题而于2014年关停。

结合国内政策,以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技术,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技术体系仍存在自身不足,符合园林绿化垃圾收集特点且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处理技术仍需进一步研究和开发。

2、园林绿化垃圾产品如不能形成规模则无法打开市场,但如果形成规模,则会造成运输成本增加的问题,如深圳宝安区园林垃圾收运成本高于处理成本。

3、大多数公园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低,收集点距离处理设施远,因此多采用小型处理设施,具有投资费用低、选址灵活性好等优点。但园林垃圾产生量有季节性的特点,小型处理设备处理规模有限,应对冲击能力差。另外小型好氧/厌氧发酵装置,工况不易稳定,处理系统也比较简单,难以达到产品标准。

4、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费用调整至财政补贴之外,处理成本由产生单位承担,造成许多公园采用相对简陋的处理技术,无有效的除臭设施,处理现场十分脏乱。

五、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几点建议

1、分类处理利用,减少外运量

碎草、树叶、花圃修剪物等易腐烂的园林绿化垃圾在园区就地处理制作有机营养土,减少外运量。树枝、树干等由于木质素含量高,发酵时间长,应在园区预处理后,外运堆肥、制作板材、有机覆盖物等深加工方式处理。

2、灵活选择收运处理方式

大城市由于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口袋公园多,单位园林绿化垃圾产量少,无法自行处置;大公园的园林垃圾也存在分布分散的特点,可采用移动破碎压缩车等对场地要求少、垃圾减容程度高的设备分散收集,运送至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3、提供政策或补贴等激励机制

德国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之所以能够建立,有两个基本保障,一是德国相关法律要求园林绿化废弃物必须实现循环利用,二是德国为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资金保障。为解决销路问题尽快腾出场地,德国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单位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深加工产品出售获益外,大部分产品供下游企业免费使用。

4、加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

既要加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的研究,生产多元化产品;又要在收集、运输、处理、市场流通等环节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形成良性机制。

5、提高绿化用土有机质含量要求

国外对城市绿化土壤的有机质含量要求较高,如美国规定公路两侧的绿化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需达5%-8%,日本园艺土壤有机质含量一般要求是2%甚至5%以上。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最新版的《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6)行业标准对绿地有机质含量最低要求为1.2%,近些年也一直没有提高。绿化用土有机质含量低,一来无法为植物生长提供足够的肥料,二来减少了堆肥产品的市场需求。提高绿化用土有机质含量要求,既能规范堆肥产品,又能开拓堆肥产品的销路。

更多环保固废领域优质内容,欢迎关注《CE碳科技》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我国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研究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相关文章

评论排行
热门话题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