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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聚焦“三个强化” 推动河湖治理“有能有效”
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洞察网2023-02-07 17:55:25


【资料图】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河流水系纵横密布,是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福建聚焦“四个强化”,扎实做好治水兴水文章,推进河湖长制实现了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跨越。

强化共治共享 引入“源头活水”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福建连续4年对全省179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21座大型水库进行“健康体检”,并发布《河流健康蓝皮书》,制定了全国首个《河湖(库)健康评价规范》和《独流入海型河流生态建设指南》,福州印发《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更加美好海滨山水城市的实施意见》,促进河流健康指数逐年提升。同时,充分发挥河长办与法院、检察院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协作机制作用,制定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强化行刑衔接,审理河湖生态案件413件,提起公益诉讼290件,发布典型案例10个。

与此同时,福建还以数字化为支点,整合汇聚35类10亿条涉河信息,形成“河长一张图”,建立了全国首个省市县乡村五级共享共用的河湖长指挥系统,创新推出“河流健康码”实时公布河湖健康状况,提高了河湖管护效率。

强化流域协同 复苏河湖生态

闽江、九龙江,是福建的母亲河。福建重点选择这两条大江大河作为试点,构建协作机制框架,健全部门职能衔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推动江河跨区域、跨流域协同治理保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相继批准出台九龙江、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编制了《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建立河湖治理与司法协同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在闽江流域,开展了“六大攻坚战”;在九龙江流域,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在敖江流域,强化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在木兰溪,开展了“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了一批补短板利长远的综合治理项目。闽江、九龙江、敖江、木兰溪流域水质稳中向好,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9.3%、96.9%、94.4%、91.7%。

强化水岸共治 共赴绿色繁荣

绿色,是福建最鲜明的发展底色。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制定省级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出台了13条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建立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9亿元(晋江3亿元),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推动建设“绿色繁荣、和谐共生”的生态福建美丽福建。

此外,福建坚持水岸同治,划定了湿地45.55万公顷(其中重点湿地9.74万公顷),除治互花米草13.3万亩;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36.8亿单位、取缔违规渔具4220件;15条重要河湖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3万亩,植树造林127.6万亩,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2.6%;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8%以上,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林晓丹 周小容)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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